经文:马太福音22:35-40
法利赛人听见耶稣堵住了撒都该人的口,他们就聚集。内中有一个人是律法师,要试探耶稣,就问他说,夫子,律法上的诫命,那一条是最大的呢。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这是一段我们大家都非常熟悉的经文,然而越是熟悉的经文,我们越容易想当然,比如我们一听别人提到这段经文我们就知道要爱神爱人,这是最大的诫命,这是我们成为基督徒来说第一要紧的事情。但是我们又会说我们靠着自己的本相做不到,我们需要耶稣的能力。今天是我最后一篇讲道,我一直在想今天要和大家分享一个怎样的信息,能够像保罗在使徒行传19章20节里面那样,他在离开哥林多的时候对哥林多教会的同工们说“凡与你们有益的,我没有一样避讳不说的”,其实我有很多要说,但是正如耶稣在回答那个法利赛人的时候一样,他没有说很多事情,只说了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我相信当耶稣这样说的时候,表明这句话的重要性,也是对旧约圣经的一个总结。所以我也用这段经文给大家一个劝勉,盼望弟兄姊妹们我们能够按着神的心意和律法来认识神要我们做的事。
(本文大量参考和复制了康来昌牧师的讲章,在此表示感谢)
试探性的问题,巧妙的回答
首先我们看这个话题是怎样开始的呢?是一位律法师要“试探耶稣”,所以这个问题是一个带有试探性质的问题。“试探”是一个贬义性的词语,表明这个问题的动机是不正确的。我们也常常被问到一些试探性的问题,比如“我打你的左脸,你会不会让我打你的右脸?”,“上帝能不能造一块自己举不起来的石头?”等等。这个问题看起来很普通,但为甚么对耶稣来说构成一个试探呢?耶稣时代的犹太人非常重视遵守律法,他们把律法书中的诫律条文(包括格言、禁令、诫命、律例及规条)数算,总数为613条。他们认为这些诫律都是神在西奈山向摩西提出的,因此犹太人必须恪守这613条诫律。违反诫律是一种冒犯神的罪恶,必然受到惩罚。尽管许多诫律看来并不那麽重要,但是拉比们教导说,无论它看来是多麽微小,每一条诫律都是重要的。虽然拉比教导613条诫律每一条都重要,然而,仍然难以避免“哪一条重要,哪一条没有那麽重要”的争论,因为当出现两条诫命在同一个处境中互相冲突的情况下,就要分别优次;要分别优次,即是暗示613条诫律有些比另一些更重要。如此类推,哪一条最重要呢?当时的犹太人的确因此而有不同的意见,也因不同的意见而分为不同的派别。问题难答,不是问题本身艰深,而是问题被用作政治目的,答案被当作政治表态。如果有一位信徒怀着学习的心请教同工:“基督徒是否反对同性婚姻?”,这是对同工来说可以是一个简单回答的问题。但如果是敌对的人带着捕捉罪证的意图问这个问题,就更不好回答了。
对于“诫命”,新约的基督徒也常常带着困惑。基督徒是否要遵守旧约的诫命?耶稣明明的回答说,他来不是要废去律法,乃是要成全律法;耶稣又说律法上一点一划都不可废去。但是我们又的确不用遵守旧约的割礼和礼仪律,这如何解释呢?同样对于法利赛人的问题,我们也同样关心,律法那么多,该做的事那么多,不该做的事也很多,有没有优先次序之分呢?比如教会纪律中往往比较多关注婚姻和传播异端的问题,是不是离婚的罪和传播异端的罪比撒谎、不读圣经、不参加聚会的罪来的更重呢?但是雅各书2:10说,“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就是说无论是犯那一条罪,只要是犯罪,就是违背了全部律法。从这个角度来看,罪和诫命似乎没有大小之分。但是在申命记中,摩西颁布的律法中罪明显是有大小轻重之分的,有的可以献祭,有的要罚没财产,有的要用石头打死。
我不在这里回答这些问题,法利赛人也同样带着这些问题去问耶稣,圣经说他的动机不是为了寻找答案,而是为了找到把柄好将耶稣定罪。因为耶稣若回答有的诫命比别的诫命更重要,那就明显的违背了先知和摩西的教导;如果耶稣回答不出来,或者说都一样重要,那表明他的无能和无知,也是一件对耶稣的教导权柄很有攻击力的事情。
耶稣的回答是怎样的呢?我们看到耶稣没有长篇大论,只用一句话回答她的问题:“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律法师问的是一个问题“哪一条是最大的呢”?但是耶稣的回答中包含两个“要做的”事,就是“爱神”和“爱人”。这是两件事,还是一件事呢?
耶稣说他的回答——也就是爱神爱人——“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他没有回答说这是最重要的,好像偷换了概念,他说这是“总纲”,就表明说所有其他律法和诫命都是服在这个总纲之下的。我们回想摩西在西奈山上所领受的十条诫命(申命记5:6-21),你会发现这十条诫命也是可以归类为“爱神”和“爱人”这两个方面。第1-4条诫命是要以色列人爱这位独一的真神、尊崇祂、高举祂、将自己奉献给祂,而后面六条是讲人要怎样彼此相爱,包括孝敬父母和社会关系。所以耶稣虽然没有正面回答说,最大的诫命是什么什么,但是当他这样回答的时候,马可福音记载说这位律法师被耶稣的回答所折服了(12:32),他回答说“神是一位,实在不错。除了他以外,再没有别的神。”。耶稣回答“总纲”的时候,不但回答了律法师的问题,也挑战他不是要把焦点放在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带来的惩罚最大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上,而是把焦点放在这位伟大的神他的心意和对我们的期望上——那就是爱的期望。
今天的基督徒也常常纠结于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很多事情并没有被记录在圣经上,比如走私、赌博、买彩票、说黄色笑话等等,是该做还是不该做呢?是犯罪还是不算犯罪呢?我们往往带着这样的问题在小组中讨论。但是弟兄姊妹,我盼望耶稣的这个回答也同样把你的焦点放在神的心意身上,他要的是什么,在爱神和爱人这个总纲下面,你是否荣耀神、你是否造就人、帮助人?这是耶稣的回答对你我的每一个类似问题的答案。
两件事情,一个诫命
人家问“哪一条”,为甚麽耶稣回答“两条”同样重要呢(这里说“其次”,不是表明它次要。新译本:“第二条也和它相似,就是要爱人如己”)?如果小朋友问“哪一样最重要”,你回答“两样都重要”,他们可能会认为这样的答案是“捣浆糊”,等于没有回答问题。人家问“哪一条最重要”,就算冒着被指责“捣浆糊”的危险,耶稣也要回答“两条都重要”,因为耶稣要告诉人们,爱神和爱人两者不单止互不排斥,而且形影不离、相辅相承。但在很多时候,我们都会想说“爱神和爱人哪个重要呢?”,比如说,当我们看到弟兄犯罪不愿悔改而要将他逐出教会的时候,似乎“爱神”和“爱人”在这里发生了冲突。提出这样的问题的其中一个假设是,“爱神”是灵性范畴的事情,关注的是人与神的关係,而“爱人”是伦理范畴的事情,关注的是人与人的关係。对于基督教信仰来说,到底是灵性重要还是伦理重要呢?到底是与神的关係重要还是与人的关係重要呢?
人说,如果神是我眼前的一个人,就容易爱,但神是看不见的,如何爱神呢?耶稣是这样说的:“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
心,代表人内在的自己,发乎情的中心,因此有人认为尽心爱神的人与神有情感的交流。以心爱神的人肯定与神交往的情感表现,他们渴慕认识神,渴慕学习关于神的事,就像我以前说的,他们对这位神深怀兴趣,因为这是发自情感的。
尽性的“性”,可解作生命,因此吕振中译本译为“性命”。表示我们对神的爱应当是高度奉献的爱、高度委身的爱,最高优先的爱。因为神比一切都宝贵,神也配得我们最高的爱慕。有时,也听到基督徒用“生命影响生命”这口号来表达使命。以完全的生命爱神,或多或少都与个人的言语行为、待人接物、价值道德、人生目标这些内在及外在的表现相关,这个人的生命中有神。
意,吕振中译作“精神/理性”。如何运用理性爱神呢?信仰上帝,要“知其然,也要知其所以然”,不然就成了迷信。中世纪神哲学家安瑟伦(Anslem)秉承奥古斯丁(Augustine)的传统,提出了“信仰寻求理解”和“我相信,为求理解”的格言。安瑟伦对基督信仰的合理性的基本洞识是,“儘管信仰在理解之先,但是信仰的内涵仍是合理性的。这些权威性的格言确定了信仰对理性的优先性,同时也断言了信仰的合理性。”信仰寻求理解,就成为神学的动力。神学是信仰寻求理解的表述与言说,这是基于教父圣奥古斯丁的定义,至今仍为在普世基督教传统中最广为接纳与确认的传统。
一个人说自己是爱神容易,还是说自己爱人容易呢?我想是前者,因为在我们的眼中对于“爱人”有很高的期待,这关乎到自己的利益,我们都盼望身边的人是“爱人如己”的人。姊妹常常因为一点小事对丈夫说,“你不爱我!”但是我想请大家对“爱神”查考两处经文。首先是在约壹4:20中,约翰对“爱神”作了这样的补充:“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也就是说第一,爱神是用爱弟兄体现出来的,如果一个人嘴上说爱神,但是却对身边弟兄的缺乏和软弱不加理睬,这种爱是口头上的爱,是自私的爱,是独善其身的爱,而不是真实的爱。耶稣说他给我们的一条新命令就是彼此相爱,众人才能认出我们是基督的门徒来,换句话说彼此相爱、弟兄之爱是基督徒的特质。在今天的社会中,高度的个人主义同样也盛行在教会中,很多基督徒是独善其身的“爱神”,但是却堵上了“爱人”的心。“爱人”是要透过服事和交往显露出来的,对弟兄姊妹们,你们要在教会中关心别人的需要,不是自己来,唱歌、听道、奉献金钱、回家,这是独善其身的基督徒,也是高度自我中心的信仰。我们的信仰表露在我们的人际关系中爱的表达里面,你是否关心其他弟兄姊妹的需要和软弱甚至他们的犯罪与挣扎,你是否付出时间、金钱和才干来帮助教会,你是否参与细胞小组中弟兄姊妹的团契和共同学习?我们的社会价值观是“时间就是金钱”,任何付出都要衡量回报和取舍,但是在属灵的事上,神要我们摆上时间,不单单是为了你认识神,也包括你认识和爱同一个身体中的肢体。我们从去年开始推动细胞小组,但是参加细胞小组和祷告会的弟兄姊妹很少,我想背后可能有这样的价值观:我愿意在个人和神的事上花时间(读经、祷告、学习),因为那与我的信仰有益;但是我不愿意在彼此之间花时间,因为那与神无关。弟兄姊妹们,神透过肢体生活给你的造就很多时候是多过一个人读圣经的,神透过别人对你说的话在正常的基督徒生命旅程中应该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神没有给我们一个自私的“个人主义”的信仰,乃是给我们一个集体的信仰,并透过集体的生活和关系将对神的爱和敬虔表明出来。
回到前面的问题上,爱神和爱人会有冲突吗?应该是不会有的,因为爱人是爱神的表达。那为什么我们在实行中(比如教会的纪律)会认为这是冲突呢?因为我们的把“爱”看作是人际的关系,我们用自己想要得到的对待方式来理解“爱”,我们想要和和气气不被人得罪,就以为说人家不爱听的话就是不爱他。有的时候我们用自己的方式去爱,自己喜欢的东西就一定要加给他,以为这就是爱。有的时候我们用对方的方式去爱,他不喜欢的东西就不给他,他不爱听的话就不说,以为这就是爱。但是弟兄姊妹,如果“爱人”是“爱神”的表达,那么这里的“爱”就是以神为中心的爱。神给我们最大的爱就是他关心我们的永恒,甚至派他的独生爱子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我们对人的爱也当首先着眼永恒。在哥林多前书5:5,保罗要求教会将犯奸淫的人赶出去,是因为保罗恨恶这个人玷污了教会吗?不完全是,圣经说“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保罗着眼的是永恒。现今的纵容可能给他带来永恒的灭亡,而现今的惩戒可以给他带来救恩的可能。另一方面来说,如果爱一个人就是纵容他的犯罪,那么对他的爱就变成了对其他弟兄姊妹的不爱。耶稣说我们要爱仇敌,那是不是说外敌入侵,基督徒的军人就不作战了呢?不是,因为这种爱就变成了对同胞的危害和不爱。
所以当耶稣说“爱神”和“爱人”这两件事的时候,他们不是孤立的,而是一个共同的诫命,它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是我们按照神的形象活出生命的主线。
爱你的神
很多基督徒对这个诫命共同的回答是“我行不出来”、“我真是苦啊”。我想尝试回答这个问题的关键还是在耶稣的回答里,“爱主你的神”。这位神是不是你的神?你对他是否有真切的认识和情感?“爱”是一个命令,然而需要真切的认识和经历。没有一个爱情是可以靠命令去实行出来的,虽然有时候是从命令开始的。我和我姐姐小的时候不喜欢吃螃蟹,因为外形长的很可怕,一定不好吃。每次家宴爷爷奶奶准备了螃蟹我和我姐姐都不吃,我爷爷又一次火了命令我们必须吃。但是我是孙子比较受宠爱一些所以不舍得打我,就把我姐姐捉去打了一顿,她只好哭哭啼啼的开始吃,一吃就觉得好吃的不得了,现在就迷上了吃螃蟹;但我没挨打,所以至今还是不肯吃。我说这个故事不是叫你打小孩,而是想告诉你爱不单单是靠命令,更要有真切的认识和体会。一个对神没有认识的人不可能去爱神,更没有办法去爱人。
圣经讲到“爱神”,当然有“牺牲捨己”的成分。但这是建立在领受神的爱(这叫白白的恩典)和得到神的福(这叫因信称义,二者同义)之上。今天,我们在教会裡养成一种习惯,好像觉得神的爱,包括我们对上帝的爱,就是要牺牲。就像颱风天,我们不畏风雨的来教会参加崇拜,很伟大啊!但这裡面有多少的骄傲、自负和对人的看不起。这就造成在教会里,许多的牺牲、付出、辛苦里,可以看到很多的汗水泪水,但是看不到一点喜乐和安息。基督徒在世界上一定有痛苦的时候,包括爱人或被爱的时候,真的是很辛苦;因为我们自己是罪人,而这世界上又都是无情无义的人,要我们不断地付出,真是好辛苦。如果我们爱神爱人,就是叫我们天天流泪,好的都给别人,坏的自己承受;就是叫我们天天流汗,辛勤耕耘是我们自己,享受成果都给别人。看似很伟大;但是,一来这行不久,二来我不觉得圣经上是这样讲的。
“爱神爱人”是建立在“神爱我们”的基础上。我们必须用“白白的恩典”和“因信称义”来讲“爱神”。试问,你有一个很大的欲望,想要得而不要付出,这一定是错误的吗?当一个孩子半夜三更因为作噩梦吓醒,哭着求妈妈抱他,这是下流的、不对的吗?当一个小孩子很想要吃妈妈做的东西的时候,这纯粹是自私吗?当我们对上帝有强烈的渴慕、渴望、欲求的时候,这一定是坏事吗?当我们有很强烈的需要,希望上帝来帮助我们,满足我们的欲望,这不一定是错误的、自私的、下流的,或不应该的,而是我们对神应有的渴慕和胃口。虽然我们不是为着得好处来到神的面前,但是爱神的人必然从神那里得到益处,从而乐意去爱神和活出感恩的生活。
路加福音七章36-50节讲到一位有罪的女人用香膏膏耶稣。这个例子很贴切和清楚的表达出,如果不是先强烈的渴慕上帝和祂白白的恩典的话,我们不能去爱人,也不能爱神。当时犹太人和宗教界的领袖──法利赛人,请耶稣吃饭,并不是有求于耶稣或感谢耶稣,而是要审查和考核耶稣的先知资格。这宴席是开放的,就像的流水席,不是受邀请的才能来,而是任何人都可以参加。在吃饭的时候,这有罪的女人做了一件非常失态、不得体的事情──在大庭广众之下,她“挨着他的脚哭;眼泪湿了耶稣的脚,就用自己的头髮擦乾,又用嘴连连亲他的脚,把香膏抹上。”(路七38)耶稣却让她做。请耶稣的法利赛人看见这事,心里就想,今天这顿饭真是没有白请,终于把耶稣的真面目暴露出来了:“这人若是先知,必知道摸他的是谁,是个怎样的女人,乃是个罪人!”耶稣如果是先知,应该知道这女人是不洁淨的罪人、是妓女,更不会让这女人接触他。
耶稣是先知,耶稣比先知大多了。耶稣知道这个女人是妓女,也知道这法利赛人心中所想的,就说:「『西门,我有句话要对你说。』西门说:『夫子,请说。』」(路七40)这人嘴裡恭敬,但心裡却是嘀咕着:「你是什麽东西?」耶稣马上对西门讲了一个故事,来责备这个法利赛人,也告诉我们一个最重要的真理。我也换个方式来讲一个类似的故事。耶稣的例子很简单:“一个债主有两个人欠他的债,一个欠五十两银子,一个欠五两银子,因为他们无力偿还,债主就开恩免了他们两个人的债。这两个人,哪一个更爱他呢?”(路七41-42)一个欠得非常多,一个欠得非常少,债主通通免了他们的债。试问,这两个人,哪一个更爱他呢?一个需要是救命,一个需要是创可贴,医生通通免费医治了。试问,这两个人,哪一个更爱医生呢?
“西门回答说:‘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耶稣说:‘你断的不错。’”(路七43)耶稣转过身来向着那女人,也是对着西门,也是对着我们说一个最重要的道理。耶稣说:“你看见这女人吗?我进了你的家,你没有给我水洗脚,但这女人用眼泪湿了我的脚,用头髮擦乾;你没有与我亲嘴,但这女人从我进来的时候,就不住地用嘴亲我的脚;你没有用油抹我的头,但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脚。所以我告诉你,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因为她的爱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爱就少。”(路七 44-47)——“我到你家,你连一个待客之道都没有做到。因为,你觉得我无恩与你。然而,这女人则不是,所以他爱我更多。”
我们承认,很多时候需要的爱是很自私的。但我们对上帝难道没有需要的爱吗?今天这裡有一个女人,她非常的下流低贱,因为她做很多错事,大大的得罪了上帝;但她知道上帝的赦免,知道耶稣的赦免,也得到耶稣的赦免;于是她对耶稣有很多的爱。今天这个法利赛人不觉得他需要上帝,需要耶稣,因为他好得很。这就是为什麽好人、有钱人、道德高尚的人很难进神的国;发达的人很难去爱上帝;成功顺利的人不觉得自己需要爱上帝,因为他不觉得神对自己有恩典,以为一切都是靠自己的努力和能力,殊不知都是神的恩典。
马丁路德说了一句很有名的话:“我们跟神的交通是建立在罪恶上。”不是建立在圣洁上吗?如果是建立在圣洁上,恐怕我们都要死了。这女人知道自己无耻下流,罪大恶极;知道她偿不了律法上一切的规定;也知道上帝对她的恩典是她所还不了的。这女人知道她欠上帝的是一亿元,是她一辈子难以偿还的;是一条生命,因为连命都是上帝给的。所以当她进来的时候,是带着悔罪和感恩的眼泪。她就像那个母亲一样,不顾自己的廉耻和别人的眼光,抱着医生腿,亲着他的脚,感谢他再造的恩德。她亲过许多男人的嘴,自知没有资格亲耶稣的嘴,就亲耶稣充满灰尘的脚;她觉得她那摸过许多男人的手,没有资格摸耶稣的头,她就摸耶稣的脚。她的眼泪哭湿了耶稣的脚,她的头髮擦乾了耶稣的脚。她对耶稣有极大的爱。法利赛人说得极对,那多得恩免的会更爱那债主(路七43)。
弟兄姐妹,你觉得神免了你多少债?你觉得主耶稣的宝血洗淨了你多少的罪?你觉得你有多麽需要上帝?如果你的答桉是:大概没有。大概不多。大概不需要。那我们爱神就难比登天了。祂若对你没有恩典和慈爱,你怎会爱祂?耶稣说,“那赦免少的,他的爱就少。”(路七47)反过来,赦免多的,他的爱就多。多得恩典的,就多爱主。
耶稣的这个比喻绝不是叫我们多犯罪,多借钱不还。祂要我们在神和圣灵的光照之下,多认识自己,知道自己欠上帝多少,而上帝给我们多大的恩典。不要变成老底嘉教会,说:“我是富足,已经发了财,一样都不缺;却不知道自己是那困苦、可怜、贫穷、瞎眼、赤身的。”再一次看这段熟悉的经文,我发现以往都少看了两个字:“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不仅是“爱神”、“爱耶和华”、“爱上帝”而已,且是“爱你的神”。“爱上帝”和“爱你的神”有天渊之别。如果是上帝不是你的上帝,如果上帝的一切丰富慈爱怜悯,你没有佔有过,你不会爱祂,因为祂不过是别人的上帝。祂必须是你的,你在他身上得到了一切,你才会爱祂。试问,神是你的神吗?
小组讨论问题:
- 为什么这个看似正常的问题确是一个试探耶稣的问题?你是否曾经被问过看似正常,实为试探的问题?你如何作答?互相有何好建议?
- 参考约壹2:5、4:20、5:3,约翰怎样补充“爱神”的诫命?爱神与爱人会不会有冲突的时候?
- 路加福音七章36-50节讲到一位有罪的女人用香膏膏耶稣,为什么这个女人如此爱耶稣?我们缺乏爱神的心可能的原因是什么?怎样可以更爱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