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经济道德学时,胡海鸥教授问了这个问题:“人性本善还是本恶?”
有一些同学认为无善也无恶,我认为人性本恶,因为根据圣经人出于自高而拒绝神、不愿意认识神,从而拒绝了善的源头,带来的只能是恶的后果。显然胡老师无意于让我在课堂上展开这个话题(我能理解),就翻出了自己的PPT的下一页。在这一页中,老师认为“人本性无所谓善恶……正如水之可以载舟覆舟,谁也不会认为水有善恶,并力图使水都改恶从善一样。”并用了一个分粥的比喻来说明人性无所谓善恶,要用制度来限制恶。
分粥
有七个人曾经住在一起,每天分一大桶粥。要命的是,粥每天都是不够的。
一开始,他们抓阄决定谁来分粥,每天轮一个。于是乎每周下来,他们只有一天是饱的,就是自己分粥的那一天。后来他们开始推选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出来分粥。强权就会产生腐败,大家开始挖空心思去讨好他,贿赂他,搞得整个小团体乌烟障气。 然后大家开始组成三人的分粥委员会及四人的评选委员会,互相攻击扯皮下来,粥吃到嘴里全是凉的。最后想出来一个方法:轮流分粥,但分粥的人要等其它人都挑完后拿剩下的最后一碗。为了不让自己吃到最少的,每人都尽量分得平均,就算不平,也只能认了。大家快快乐乐,和和气气,日子越过越好。
胡老师是一个不错的,很有见地的老师,但这不等于我同意胡老师的所有观点。我认为:
- 水性和人性不具有可比性。水不是主动地去覆舟,而人却会主动的计划、执行犯罪。所以我们当然不会认为水有善恶,但我们会认为人的行为和动机有善恶。
- 分粥的故事不能说明人没有善恶。之所以会有分粥的制度,因为背后的假设是人会因为自我的利益而不顾他人的利益,而且会处心积虑的采取主观能动性这样做。正因为人性有恶,所以才会有制度。
- 从非基督徒的立场,我只能证明人性有恶,但不能证明人性本恶。只有从圣经真理,我们才能认识什么是人性本恶。因为罪就是不认识神、拒绝神,也不思考属灵的事。虽然人有行善的心,然而行出来的不是为了荣耀神,这在神眼中仍不为善。
人有利己的本性,但这不是罪。比如我知道不信主要下地狱,我立即害怕并且悔改,这也是利己的反应;我要吃饭,这也是利己。但圣经中说,“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人由于本性,就会放纵私欲(肉体的,或者是精神的),以私欲而不是以真神为中心,这就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