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床时间9点15分。我是个烂人!!!我继续宣布我明天要6点起床,要是起不来,大家就打爆“我真的不酷”的狗头好了。
今天读以弗所书6:1~9,有几个问题希望知道的同学可以解惑:
- 做父母的“不要惹儿女的气”是什么意思?不惹儿女生气吗?那好像不太可能。那岂不是要把儿女当皇帝供着?
- 以弗所书里面的主仆关系是否能应用到今日的雇佣关系呢?因为里面提到对主人要“恐惧战兢”,而今日的雇佣关系中,特别在欧美企业,上下级是在人格上平等的,何必要“恐惧战兢”呢?顶多只是尊重和顺服罢了。另外,书里也讲到“甘心服事,好像服事主”。我知道服事主是不能改变的,因为我们不能即服事神,又服事玛门。那么如果在企业里服事老板也要“甘心服事,好像服事主”,是不是就不能跳槽呢?有没有要忠心的意思呢?我的问题的关键是,以弗所书里面的主仆关系到底是尽指当时的奴隶制度下的主仆关系,还是能够应用到今日的雇佣关系。如果是后者,那么是全部应用,还是部分的应用?
以上愚蠢的问题,有想法的同学可以留个言分享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