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今天监考,各抓了一个作弊的学生。我想在英语系我可能已经成了传说中的名捕了,因为上学期期末抓的两个作弊的也是英语系的唉,现在学生作弊太严重了。
其实在大学二年级以前,我也是个作过弊的学生。虽然只在政治考试(比如社会主义建设)上作弊,可是并无羞耻之感。直到大二的时候,听到弟兄讲到一个杭大(当时还是西溪校区吧……)的一个姊妹,政治老师故意漏题,全班同学都在背老师漏的题,只有这位姊妹因为老师所做的已经违反了考试纪律而拒绝参与这场全民作弊运动,结果全班只有她不及格。
这个故事给我很大的震撼。因为我是个很喜欢讲法制的人,但是我发现我自己都没有按照我的法制观念生活,反而是这位姊妹,同样是基督徒,承受了在非法制社会中坚持法制的代价。虽然我不认识她,至今都不认识,但是我决定从那一天起按着心中的圣灵行事而不再取巧,即使付上再大的代价,因为这是一条窄路。
圣经中说我们要顺服政府和一切执政掌权的。而在今日社会,政府和执政掌权者的意志是以法律和各种规章制度体现的。所以:
- 毋庸置疑,基督徒要顺服的最高对象是神。“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当神的吩咐和地上的法律冲突时,应当顺从神,即使付上代价。
- 对政府和执政者的顺服体现在对法律和规章制度的顺服上——而不是顺服自己的老板、官员或者执法力量。比如说,如果老板命令我做一件违反公司制度的事情,我应当顺从制度而不是老板;如果警察命令(暗示)我行贿,我也应当顺从法律而非这位意图受贿的警察。有时候会有一些尴尬,
- 在神的吩咐、法律、制度许可的情况下,顺从老板或者长官的工作安排。
看到一些基督徒不以法制为念,例如乱闯红绿灯、随地吐痰、骑车带人、使用盗版软件、插队、不买票进公园等,这往往是社会的道德观和法制观影响了我们。盼望神的灵能影响我们生活的每一个方面来改变这世界。
快把这篇文章修改一下。万一你别人结下仇什么的(或者有人看你不爽),举报你作弊,撤销学位,连锁起来就啥都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