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学期开学以前,我一直为这门课而纠结不休。一会儿进入选课系统把它给drop了,一会儿又把它选回来,最后咬咬牙,还是选了吧?
为什么有这个纠结呢?原本我对这个题目——“政治神学”是非常有兴趣的,也很高兴本校居然开了这门课。但是后来一看课程大纲,都是解放神学、黑人神学、妇女神学什么的,看题目我就没兴趣了,我也知道那些神学都是和新派神学有关的,咋不教教奥古斯丁、马丁路德的“两国论”呢?为什么不讲诺克斯的“公民抗命”呢?所以我一直在选这门课还是选另一门系统神学的“人论:国族认同”(“Race,” Ethnicity, Nationality Phone)之间挣扎。但是等到那门课的教学计划一出来,我发现它的作业很多:除了写论文还要课堂报告,算了,还是回到“政治神学”吧。
要读的这四本书,分别代表四种政治神学:解放神学(拉丁美洲)、女性神学、黑人神学和妇女神学(黑人妇女)。这四种神学都是四种处于某种不公正的处境下的基督徒对自己的处境及反应所做出的神学反思,就像韩国的“民众神学”一样,这些神学思考随着处境的结束,自然也不再适用,更何况这些神学的兴起也大多处于新派神学蓬勃发展的时候,所以都或多或少的体现出新派神学的某些观点和处境。
我也曾与韩国同学讨论过民主运动时期发展出来的“民众神学”,他们对此都比较“轻视”(我觉得),因为“民众神学”基于新派的神学思维,在教会中未收到广泛支持,(在他们看来)至少会写英文论文、又是亚洲本土神学,所以受到了英美神学界的一些重视。
虽然在课上讲的这四种神学都没有太吸引我去深入了解,但是从这四种神学的作品中,我看到了受逼迫和生活在不公正制度下基督徒们的思考和呐喊。在写论文的时候,受FB上很多朋友的建议我就去读了O’Donovan的《列邦的渴望》(Desire of the Nations),顿时觉得“这才叫神学嘛”,前面读的四本里头的解经实在是无法恭维(虽然很同情他们的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