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讲道引用、参考了《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
因为天国好像家主,清早去雇人,进他的葡萄园作工。和工人讲定一天一银子,就打发他们进葡萄园去。约在巳初出去,看见市上还有闲站的人。就对他们说,你们也进葡萄园去,所当给的,我必给你们。他们也进去了。约在午正和申初又出去,也是这样行。约在酉初出去,看见还有人站在那里。就问他们说,你们为什么整天在这里闲站呢。他们说,因为没有人雇我们。他说,你们也进葡萄园去。到了晚上,园主对管事的说,叫工人都来,给他们工钱,从后来的起,到先来的为止。约在酉初雇来的人来了,各人得了一钱银子。及至那先雇的来了,他们以为必要多得。谁知也是各得一钱。他们得了,就埋怨家主说,我们整天劳苦受热,那后来的只做了一小时,你竟叫他们和我们一样吗。家主回答其中的一人说,朋友,我不亏负你。你与我讲定的,不是一钱银子吗。拿你的走吧。我给那后来的和给你一样,这是我愿意的。我的东西难道不可随我的意思用吗。因为我作好人,你就红了眼吗。这样,那在后的将要在前,在前的将要在后了。(有古卷在此有因为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
我们在读到这段圣经的时候是什么感觉呢?我常常想起一些朋友,以前我曾問他說是否對基督教有興趣呢?他回答說他可能會在年老的時候,才會想接觸吧。因為對他而言感覺起來宗教是一種束縛,而他覺得信一個宗教則是老年時閒閒沒事想要修身養性時,才會想去做的事情。
在这个比喻中,我们看到園主看似不可理喻的薪水發放。我想到我们常常听到有的人是死前才信主,又想到有些監獄的犯人在监狱里,被处死前也信主了,和我们朋友所說的“我想在年老時再去接觸信仰”,讓我感到有點連成一線的感覺,好像他们就是那最后一批进入葡萄园的工人。雖然是恩典,但先早時就近入葡萄園的工人彷彿有比較吃虧的感覺,我們早一點信主的人和晚一點信的….結果不是都一樣嗎?
在进一步探讨这个比喻之前,我想我们先要明确的是这个比喻的范围。首先我们可以确定葡萄园是神的国,对不对?从哪里可以确定这一点呢?第一节就讲的很清楚了,整个比喻是讲天国的。但是这个比喻是描述天国的全部吗?这是我们在读比喻的时候要清楚地:每一个比喻都是神国度的一个方面,而不是全部。马太福音13章撒种的比喻强调的是信徒的生命;珠子的比喻强调是天国的宝贵;而这个比喻呢?讲得也是天国的一个方面,就是神有绝对的主权给我们恩典。我们可以接下去具体看如何理解和应用这个比喻。
一、 谁是听众
首先和上次一样,我们要在这个比喻中寻找,它是解决什么问题的?原来在19章27节,彼得跟耶稣说,“看哪,我们已经撇下所有的跟从你,将来我们要得什么呢。”耶稣在回答了他的问题后,紧接着说,“然而有许多在前的将要在后,在后的将要在前。”,然后就讲了这个比喻。这个葡萄园的比喻是为了进一步的解释“在前的将要在后,在后的将要在前”这个道理。主耶穌對彼得和那些門徒,提到他們將會得到的賞賜,但這比喻是要補充上面的教訓,說明雖然我們事奉主會得到賞賜,卻不該斤斤計較,不要用一種交換利益的態度來事奉主。整個比喻中的葡萄園,園主,工人,清早,巳初,午正等等時間,雖或有些象徵的意思,但是卻不是這個比喻的重點。並沒有必須每一個細節都要有完備的解釋。因為整個比喻的解釋在講明我們為主做工該有的存心和態度。所以这个听比喻的对象是谁?是问那种问题的人,问“将来我们要的什么呢?”的人。
在我们读圣经的时候,“为什么人写的”是非常重要的。以弗所书里面讲到妻子要顺服丈夫,这是写给妻子的,不是给丈夫来辖制妻子的;丈夫要爱妻子,是写给丈夫的,不是给妻子来跟丈夫讲条件的。保罗讲到民众要顺服政府,是讲给民众听不是讲给政府听的;政府要执掌公义和公平,是讲给政府听的。类似的还有教会的会友要顺服教会的领袖是讲给会友听的,领袖要做仆人,做群羊的榜样,是讲给领袖听的。神在圣经中所强调的一个原则,就是每个人尽自己的本分,听道又行道,而不是“朝闻道,夕死可矣”——听听就可以了。如果我们反过来,丈夫和妻子各拿着对方的经文指责对方没有做到,政府和公民各拿着对方的经文职责对方没有做到;教会长执和会友各拿着对方的经文职责对方没有做到,那我想我们永远做不到,也无法见证神。这就回到上个月我们所交通到的“盟约”有别于“契约”,圣约是自己做自己的百分之一百,并将结果仰望神。无论妻子是不是顺服我,我都爱妻子;无论政府是不是合我的心意,我都尽公民的本分;无论教会是不是完美,我都努力支持教会的事工。
那同样的回到这个比喻,它不是写给那些观望要不要进葡萄园的人看的,不是写给进了葡萄园又游手好闲的人看的,而是写给那些在葡萄园里做工又心理不平衡想要计较的人看的。我们不能因此就说,“反正结果一样,我就最后进葡萄园好了”、“反正十字架上的罪犯也被赦免了,我就到临死前再信主好了”。这个比喻不是要表达这个意思。因为这个比喻要强调的是园主的主权,而不是工人的选择。你看,在葡萄园外面最后一批进去做工的人是自己选择不进去的吗?是拒绝了园主的邀请的吗?不是的,他们说,“因为没有人雇我们”。如果你有朋友读过这段经文这样想,或者你在对自己的父母亲人传福音不努力时用这段经文来安慰自己,我要告诉你,你错了!另一句经文更合适,雅各书4:14:“其实明天如何,你们还不知道。你们的生命是什么呢。你们原来是一片云雾,出现少时就不见了。”
二、 公义与公平
我第一次看到这个比喻的时候,我想很多人的感觉和我一样,就是觉得园主不够公平。付出的多,当然要得到的多;付出得少,得到的也少。我2004年从公司辞职,2007年重新加入公司,给我开的工资就比一起进公司,但是没有离开过公司的同事要低。当时的老板问我会不会不舒服,我说我可以理解,因为我没有和公司一起成长嘛,也没有在外面学到什么特殊的技能。这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法则。但是用到耶稣的救恩上面,就不合适了。为什么呢?
我们付出的多,就得到的多,这是从我们付出的角度来看问题的。得到的是靠着付出赚回来的,对不对?但是救恩完全是两回事,因为救恩不是靠我们付出而赚回来的,而是神白白赐给我们的。所以如果我们从做工的的工价这个角度来看待这个比喻,当然会觉得不公平;但是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假设有一个放死刑犯人的监狱,原定每个月的1号处死所有死刑犯。结果有一个月31号突然有一个特赦,赦免所有监牢里的死刑犯,那2号关进监牢的人会说不公平吗(因为他比30号关进去的人多关了将近一个月)?不会。因为他本来定命是要死的,现在有这样大一个恩典,跟这个特赦的恩典比起来,多关一个月算是什么呢?更何况,更大的不公平是,像他这样犯罪作恶的人居然可以重获自由,所以特赦就是一个大恩典了,恩典是超越公平,完全在乎上帝的主权的。
台湾在1997年的时候曾经有一个很著名的案子,在座的70年代生人可能还有点印象,就是台湾的著名主持人白冰冰的女儿白晓燕被歹徒强暴杀害。当时震动台湾,全台军警出动追捕这三个嫌犯,追捕过程中还有警察殉职。追捕了七个月,歹徒很会利用媒体爆料,所以称为当时全台关注的焦点。后来两个嫌犯被击毙,一个慌不择路跑到南非大使馆武官家里劫持了武官一家人跟警方讲条件。这个过程中发生了一件很美的事,南非的武官一家都是基督徒,小女儿克里斯汀在全家被这样一个坏人持械绑架的过程中画了一幅画给这个歹徒,告诉他,耶稣爱他。歹徒陈进兴大哭,说“我这四十年都白活了”,举枪欲自尽。武官夫人拦阻他,告诉他要自首,并说,“不管你做了多少壞事,只要你願意悔改、回頭,上帝還是會饒恕你的。” 于是陈进兴自首,台湾警方终于松了一口气。但是故事还没有结束,陈进兴在法庭上数罪并罚,被判五個死刑、兩個無期徒刑及累計五十九年六個月的有期徒刑。但随后在狱中表示悔改接受耶稣基督作为个人救主。当时媒体哗然,真个华人社会都无法理解。相关的牧师、传道人、福音机构被社会和媒体多方责难,关于他悔改的书籍被公开抵制。你想想看,被害人没有信主,下了地狱,没有永生;害人的人反而被神赦免,能上天堂,公平吗?很多基督教团体为了避免被牵连,公开声明说陈进兴的信主可能是假的,他没有真的悔改云云,甚至指责监狱团契的义工草率的领人归主。陈进兴是不是真的信主,我不好说,单是从他从监狱里写给牧师的书信、以及他的自传看来,我更倾向于认为他是真的悔改了。就算他没有,我们也不能否认有这样的可能性存在,没有陈进兴,还有李进兴,但是我们无法接受这一事实。我们以为,有人比他更有义,更值得上天堂。但是在神的眼中,人人都是罪人,人人都只配下地狱,因为我们都拒绝神、否认神,亏缺了神的荣耀。既然是恩典,谁都不配,那么神就有主权。所以耶稣说“我的东西难道不可随我的意思用吗。”
所以,从人的角度,从按劳分配的角度,的确不公平;但这是一个关于天国救恩的比喻,不是一个得冠冕的比喻,救恩不是靠我们的努力赚来,而是神按照他的主权给予的。世界上最大的不公平,就是我们这些软弱、犯罪,被主用这么大的代价买来的基督徒居然还得到神的恩待和怜悯,难道这还不够吗?我们还要抱怨神吗?
三、恩典不可比较
这个比喻的高潮部分在于10节到12节,“及至那先雇的来了,他们以为必要多得。谁知也是各得一钱。他们得了,就埋怨家主说,我们整天劳苦受热,那后来的只做了一小时,你竟叫他们和我们一样吗。”为什么会有冲突呢?原来是第一批进园子的人感觉到自己吃亏了。其实从宏观的神学上来讲,这里第一批进园子的人可能指的是犹太人,后来进来的人指的是外邦人。但是我们也可以把它应用在我们的个人生活中,我们往往也会觉得吃亏。我也会有这样的心思,我也希望神让我教会、事业双丰收,我也希望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可是事实是,我看到跟我同一批进公司的人,很多比我成功,特别是看到一些虽然信了主,但是不聚会,甚至犯罪跌倒的人反而很有成就,心里就会特别不平衡。不信主的人我不跟他比,信主的人里面神都不恩待我,我委屈。其实从旁观者看来,这很正常,因为我花时间和心思在教会里,自然在事业上花的精力就少。但是我可不这样想,我觉得神应该恩待我。我觉得吃亏,如果最后大家都得一样的救恩,我何苦呢?
弟兄姊妹,你有沒有覺得自己在神的恩典中有吃虧的感覺,覺得別人的恩典比自己多,但是自己卻比別人勞苦。我不是熱心服侍嗎?為什麼找不到自己喜欢的工作?我不是熱心服侍嗎?為什麼還在住这种房子?还没有车子?我不是比別人都擺上委身嗎?為什麼?為什麼?那麼幹嘛要那麼熱心投入?
那我要反问一个问题,第一批进园子的人觉得自己吃亏了,对吗?早信主,多服事主的人觉得自己吃亏了,对吗?因为他们,或者你们,觉得那最后一批进园子的人、临死前才悔改的人、退休后才真正开始热心服事的人赚了,对吗?事实果真如此吗?最后一批人有那么幸福吗?有人说,我一辈子在世界里快乐,最后才信主,在世界里真的快乐吗?
不是的,葡萄园的工作或许不轻松,但是葡萄园外面更不快活。
第一批進葡萄園工作的人,從第一個小時就被選上,從第一個小時就不用擔心食物,他們不用在烈日當空中苦苦的等待,又一次一次的失望。事實上,園主並沒有虧待第一批進去的人,園主還是給了講好的工錢,他們的生活還是無憂的。但是,什麼時候,覺得講好的工錢只是本金,勞力可以取換額外的利息?什麼時候,把用了時間與勞力來評估恩典的多少,而忘記了可以在園中的勞力也是一種恩典?
所以那些抱怨的工人,他们其实并不享受和园主一起工作,也不享受和园主的关系。他们没有觉得能够进到葡萄园里,本身就是一个极大的恩典,所以他们才会在乎自己吃亏,因为他们和别人去比较,他们在乎自己的付出和辛劳。弟兄姊妹,如果我们不以主为乐,不能够享受我们与神的同工,在服事主的过程中没有喜乐,我们就会和第一批工人一样,抱怨,比较,失望,甚至羡慕葡萄园外的生活。这个比喻就是为你写的。
第一批工人並沒有吃虧,但是比喻中的確有人吃虧,而且是吃很大的虧,你知道是誰嗎?是「園主」。其實,他並不需要一人發一錢的工資;他不需要那麼好人;他也沒有需要那麼慷慨,但是,14節說:他願意(情願)。二十章1節一開始就告訴我們葡萄園代表的是天國,園主就是上帝。我們的上帝願意自己吃虧,還是讓我們進祂的葡萄園。這就是愛。愛,不是需要,是情願。愛,是不需要吃虧,卻情願吃虧。愛,是不需要給,但是還是給了。教養孩子的愛是這樣,當孩子不聽話的時候,還是為孩子預備飯食;不是必須,是情願。天父的愛更是這樣。降生馬糟,不是需要,是情願;當木匠,不是需要,是情願;釘十架,不是需要,是情願;把我們找回葡萄園,不是需要,是情願。比喻中園主知道領一小時工資是不夠一家人一天的生活,一小時的工資根本沒有解決食物的問題;所以,他情願給他們一天的工資。而這位慷慨的主,也是我們的主。主對我們一樣的慷慨。
這個比喻以一句話來結束:「那在後的,將要在前;那在前者的,將要在後。」那是什麼意思?主的恩典是動態的,蒙恩的時間有先後,但是重點不是蒙恩的先後,重點是感恩的先後。不要在葡萄園中失去了感恩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