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篇文章中,我着重想要澄清的概念是读神学院(特别是全日制神学院)需要省察自己的呼召和动机,但另一方面,并不是所有蒙召全职事奉的人都必须读一个全日制的学位(虽然我本人强烈建议、教会界一般也是这样鼓励,甚至在欧美这是不成文的“潜规则”)。之所以第一篇文章就讲这一点是因为我发现一方面有一些人带着各种不同的动机去到神学院,结果是失望、灰心和浪费神国的资源,另一方面信徒对“神学院”也有不正常的期望,似乎神学毕业出来就样样精通、神通广大。事实上,很多毕业生并不在教会服事,或是在牧会和服事中头破血流乃至声名狼藉都有可能。做个不恰当的比较,神学教育和MBA教育属于专业教育,但不同的是没有人会期望MBA毕业就能做企业高管,但人们却往往期望神学院毕业就能做教会领袖(多数华人教会都很小,配备一名全职牧师就已经捉襟见肘,自然希望请来的是能够独挡一面的主任牧师)。
第二篇文章我想专注于如何识别和确认全时间事奉的呼召,这也是在紧随“省察呼召”的挑战之后随之而来的问题。在这个话题上其实有很多文章可以参考,不少教牧前辈都写了很多明白神的旨意、寻求神的呼召方面的文章。我没有比他们更好的公式或是“十二步发现呼召”的秘诀,我只想强调这两者的平衡:
事奉的呼召需要来自圣灵的内在印证,也需要来自属灵团体的外在印证
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因为的确在基督徒当中存在有两种极端,而且第一种极端的情形多过第二种,我想这可能和中国基督徒薄弱的教会观、深受个人主义的影响(或是对集体主义的反感)、忽视神有关教会作为圣约群体的教导有关:
第一个极端是单纯从自己的热情和热心出发,甚至声称领受了异象异梦,或是在读经中很有感动,便宣告自己蒙了神的呼召要全职事奉,不顾属灵团体(教会、团契)的意见就辞了工作,甚至因此与教会、家庭、父母起了很大的冲突,也做了不好的见证。有人愿意做出工作和家庭的牺牲来全职服事神、服事教会,自然是好事,但是不见得所有的愿意和热情都是来自神的。教会事奉固然可能比大部分世俗工作要少一些经济收入,但是教会事奉亦有一些“诱饵”:例如对长期找不到工作的人而言,事奉神总比在家待业好;对工作中缺乏成就感的人,属灵服事比较容易获得人的称赞;教会服事同样会带来领袖欲、操控感、时间的自由(比起朝九晚五)、来自人的推崇,甚至“事奉神”的道德优越感和正义感,这些都可能是吸引人进入全职服事的原因(甚至有时候这些诱因都是不明显的、自己也没有觉察到的)。所以即便是领受了强烈的异象,仍然需要外在的印证,即属灵恩赐、事奉的果子和教会(团契)的认可,这些固然不见得百分之百可以确定内在呼召的正确与否,但是至少可以透过属灵的交通和来自弟兄姊妹、属灵长辈的挑战反复省察自己,降低走错的概率。
唐崇荣牧师曾经在“认识神旨意”的讲座中提到,如果神要带领两个人结婚,神的带领一定是双方的。神不会带领一个弟兄娶那个姊妹,而不带领那个姊妹看到这一点。同样神不会呼召一个人全职事奉祂,却不让圣灵同样感动对这个人有属灵带领责任的教会领袖或同工团队。举一个极端的例子,有一位师母告诉我,他们教会要聘一位副牧师,于是收到一些自荐信。他们经过祷告和寻求,最后聘任了某位而回绝了其他的几位。这本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其中有一位就回信批评教会用世俗的眼光看待候选人(他的年龄恩赐学位可能不符合要求)、不尊重神的旨意云云。当然,这是一个很极端的聘牧的例子,但是同样的原则可以应用在印证事奉呼召的过程当中:这位肢体是否在日常的服事中展现出属灵的恩赐与他的呼召相称(例如:讲道、教导、辅导、门训等)?这位肢体是否在他的服事中有属灵的果子,是否有人因着他的服事而信主或生命得到更新或归正?他是否在事奉中与人和睦、饶恕人、尊重人、顺服教会的属灵权柄?很难想象一个没有这些恩赐或果子的人进入全时间事奉的领域会给神的家带来怎样的后果,也很难想象没有这些恩赐或果子的人经过短短三年的神学教育就会自然拥有这些果子。教会或团契的领袖们应当在识别呼召上承担责任,而不是让人“任意而行”。
有的人说,“我蒙召做宣教士(或神学教师等等),又不是应聘我自己教会,干嘛还要教会认可?”不错,我们要把蒙召时的呼召辨认和进入服事某个具体团体的呼召区别开来。前者指的是神呼召一个人进入某个事工领域(例如:宣教、神学教育、文字事工、牧养教会等等),后者指的是神呼召进入某一个具体团体,例如内地会、某地方教会、神学院、福音电台等等。在前一种呼召当中,牧养这个人的教会透过对恩赐、果子和信徒生命的观察认可印证基督徒的内在呼召,在后一种呼召当中,则是那个具体团体透过设置职位条件、面试、招募团队的祷告和其他程序寻找神呼召加入的人。
也有人说,戴德生当初要加入伦敦传道会,不是也被拒绝了吗?所以可见人的判断会犯错误。的确如此,的确有没有讲道恩赐的弟兄后来被神大大使用。但是要注意:他们后来还是有恩赐体现出来,只是不在申请的时刻。换句话说,或许如果他们等候祷告,而不是急于进入事工,神会更好的使用他们。况且,戴德生后来并没有被中国布道会拒绝。再退一步说,即便某些外在的恩赐没有彰显,也多少有内在属灵的果子。如果对传道人做一个调查统计,我相信这些个案是落在正态分布曲线的两端,大部分的情形并非如此。为何要援引这些特殊的个案,而不是参考其他的案例呢?
退一万步说,如果神的确呼召你成为戴德生那种情形怎么办?我曾经遇到一位弟兄,他所在的教会比较保守,对“神学”这个词充满了警惕性,属灵长辈对他提出要读神学非常反对,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我认为这里有两种情况:
- 教会赞同你有内在呼召,但是教会反对你当下回应呼召的方式。比如,对服事有长久的热情,但是恩赐知识生命成熟度都不明显,教会建议或者全时间读神学、或者继续工作带职服事;或者教会觉得你的确是蒙召,然而你想读神学教会却认为你应该立即跟着长辈全职服事(往往出现在传统家庭教会中)。
- 教会根本不认为你有呼召,或者认为这种呼召很难确定,更可能是来自自己而非来自神。
换句话说,你要区分教会是“不支持”还是“反对”,是反对你的呼召还是反对你的计划。圣灵在人心中所做的内在呼召的确相当重要,但是改革宗传统相对更看重教会的属灵判断和圣灵所赐下的外在恩赐、果子等印证(Presbyterian Polity for Church Leaders, P.14)。因为内在的情感、呼召和体验是主观的、相对的,甚至是受到人的各种堕落情形所影响的,我们需要圣灵所赐同样的感动或外在的印证。所以盼望看到本文的弟兄姊妹,当教会中有人说神感动他全职服事时,不要立即欢欣鼓舞,教会也不要立即承诺投入资源,而是帮助他、为他祷告,共同识别寻求圣灵放在圣约群体当中的印证。
退一万步说,的确有可能教会的领袖或群体不敬畏神、不负上代价代祷和寻求,而是凭着偏见否定了你的呼召(当然,这些也可能是出自你的偏见和论断),神也未尝没有美意。要知道,虽然教会和领袖群体在属灵判断上会犯错,但是靠自己一个人的判断则犯错概率更大。
保罗为我们做了很好的榜样,在加拉太书中,他说当他蒙召以后,“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可能是指他先自己学习和省察,也可能是强调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但是与其他基督徒有商量),但是三年后“上耶路撒冷去见叽法,和他同住了十五天”,获得教会的认可和印证,以及受到差派:“那称为教会柱石的雅各,叽法,约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礼,叫我们往外邦人那里去”。他领受了那么大的异象、有那么出众的才能,尚且不会凭自己擅自做主(更何况他当时还不属于任何地方教会),那么我们呢?
另一个极端是被人的需要所驱使,而没有省察内在的呼召与印证。我在做决定的时候,有一位肢体就提醒我,“你不要只是因为教会的需要而全职。”的确,当我们做决定时,如果教会的领袖、弟兄姊妹不停的给予鼓励、资金的承诺、道德的催促(“教会如此需要全职传道人,你最有恩赐怎能充耳不闻?”),甚至法惹勒式的恐吓(法惹勒在劝说加尔文去日内瓦牧会时说“倘你不幫助我們做主基督的工夫,上帝就要降災到你身上。因你只求自己的益處,不求上帝的益處。”),都会让我们以为神在借着环境对我们说话,却忽略了里头有没有真正圣灵所点着的热情。要知道,人的热情和鼓励、环境的需要都可能会变的,很有可能你读了神学毕业出来,教会已经等不及有了新的领袖,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变,甚至也可能是因为教会的神学路线与立场,或是你的神学路线与立场发生改变,不再合适在原来的环境里服事了,你怎么办?你还确信当初的决定是出自神的呼召吗?司布真在《事奉的呼召》中如此描述内在的呼召:“来自天上呼召的第一个记号就是,对这份工作强烈、完全被其吸引的渴望。要算为一种真实的事奉呼召,必然有一种无可抗拒、无法制伏的渴望和火一般的干渴,要把神为我们自己灵魂成就的何等大的事向其他人宣讲;我把这种渴望称为一种“στογἠ”,就像是季节到了,鸟儿要养育它们的雏鸟一样的激情;这时候雌鸟宁死也不愿离开她的鸟巢。”诚然,教会的需要是不可忽视的外在印证,但如果缺乏内在的热情和圣灵在里头的焚烧,这种环境带来的责任感会因为环境的变化而消失,届时怨天尤人、追悔莫及。
我在寻求呼召和印证时,对我帮助最大的是司布真的这篇《事奉的呼召》,是一位公司的同事也是一位带职服事很多年的老基督徒发给我的。无独有偶,美南浸信会神学院院长的博客上也同样引用了司布真的这篇文章来招生并呼吁神学生们照此省察自己的信仰。司布真的文章中指出鉴别事奉呼召的四个要素:
- 圣灵所赐下的对这份事工强烈、完全被其吸引的渴望。(内在的感动与热情)
- 善于教导,以及教导众人的职分所必需的其它资格。一个人要证实他的呼召,就必须要在试验这些事情上有所成功。(属灵的恩赐)
- 他还必须要能看见,在他的努力之下,有某种程度的归信工作正在成就。(属灵的果子)
- ……藉着教会多多祷告之后所作的判断显明出来的。你的讲道要得到神子民的接受。(教会的印证)
同样可以注意到,司布真列出的四个要素中,外在的印证占了三条,而内在印证只有一条。诚然,圣经没有给我们一二三四的公式,在教会历史中也的确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特例(就像戴德生也曾被伦敦传道会拒绝【不过他被中国布道会接受了】),这些都是神所使用的特殊器皿,他们也经历了特别的曲折和艰难,神也给他们特别的恩典和恩赐。本文只是从我的经验和观察,以及阅读出发,谈及一些普遍的原则。
保羅在蒙召後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估計他是自我省察與學習,我非常同意,並留心聖靈給予他這種引導是非常重要,非常寶貴的,並且,他之前在迫逼基督徒事上,帶來的“傷口“,對基督徒群體和對他自己都需要空間來“治療“,那3年的安靜也是他歸主後與上帝的“蜜月期“,往後一生中,他走服事的路就忠心堅定,無懼苦難與死亡。
謝謝你分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