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9月份的某一个星期天的早晨,小崽子出门磨磨蹭蹭,老婆起床拖拖拉拉,而我那天早上要到另一个教会去讲道,还得先把老婆孩子送到自己教会去聚会,所以虽然西装革履,但是嘴里却不停的抱怨要迟到了。一般来说,讲员都要提前15分钟到好跟司琴和领会一起祷告。所以老婆孩子一下车,我就开足马力沿着22号公路向要讲道的教会直奔。
22号公路是双向四车道的,但是限速却是35英里。一过45号公路的路口,GPS就显示限速提高到了45英里,我心中一喜,也没顾得上看路边的限速牌就提高了速度。开了一会儿,无意中往照后镜一看,一辆浑身闪烁着红白两色光芒的警车跟在我后面(本郡的警车审美观很低俗,把警灯装的浑身都是,不仅仅在车顶,还有两侧、车屁股、车门上等等,搞得像一个浑身发光的大怪物)。我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就靠边停车,高大威猛别着手枪的警官就敲敲我车窗:
“你知道我为什么跟在你后面吗?”
“因为我超速?”
“你知道这儿的限速吗?”
“难道还是35?”
“把你的驾照给我!”
“我正要去讲道,快要迟到了……”我一边解释一遍摸出驾照。
他回到警车上,我心中祷告希望他的手脚麻利一点,别让我的迟到雪上加霜。
他真的挺麻利的,5分钟不到就回来了,把驾照还给我:
”你的驾驶记录应该还良好吧?你只要寄罚款给交通法庭,再去上交通安全课就不会留记录了。”
其实我的驾驶记录并不那么好,3月份的时候有一次右转没有避让直行车辆也吃过一张罚单,但我不想继续解释,因为快要迟到了,就接过驾照单据就摇上车窗。他还不忘嘱咐了一句,“小心点开啊!”
那天讲道也讲的感觉很糟糕,比预定讲道时间拖了15分钟。我不敢看牧师一眼……我觉得以后人家肯定不会再请我去了。
Anyway,我回到家里就开始忧愁这张罚单。如果我交罚款($120)加上交通安全课就是一共$190,90天内不肇事就不会留不良记录,等于这次讲道白讲了(一般讲员费是$200)。如果我坚称自己无罪,那可能不用上安全课,罚款还会减免——为了省钱,我决定申述。
要申述,就要把警察给我的罚单的法庭那一联寄回给法庭,并勾上“无罪申述”(Plead Not Guilty)……顺便说一句,这里很多公务都是通过邮政平信来往的。方便的地方是不用什么事情都要人跑去衙门,缺点是效率很低。过了两个礼拜才收到法庭回信,说我的案子开庭日期放在11月21日——几乎是案发两个半月之后。
我在网上看了很多如何出庭的故事,打印出那一段的地图,又在出庭前一天去驾照管理部门开了我的驾驶记录(试图证明我是良民,但是后来发现上面有第一次违规的记录,所以还是决定不出示了,法庭也没要我出示)。和朋友开车又走了一遍伤心地,并拍照证明GPS的确误导了我,还把照片冲洗出来。教会的弟兄姊妹告诉我,你只要说自己去讲道,法庭就会放你一马(真的吗?我对这种说法表示怀疑)。
今天就是出庭的日子。
我提前20分钟到交通法庭,这是一幢独立的房子,只有一层楼,只处理交通肇事。
首先是安检,跟坐飞机似的,法庭里也不让吃东西喝饮料。
案件完之后,就可以直接进入审判庭。审判庭的布局有点像教堂,下面坐了大概十几个人,法官是个女的穿着黑色的法官袍,坐的高高的在跟人说话。旁边角落里坐着书记官,我把我的名字告诉他,他就拿出我的信封给法官排在一堆信封后面。法官和听众之间坐着几个律师,走来走去貌似很忙的样子。另一个角落里有个翻译席,如果出庭的人需要翻译(英文/西班牙文)时她就会去帮忙。
我一交材料,女法官突然站起来走了。书记叫我在下面坐着,说会叫我的。我偷眼看看证人席,给我开罚单的警察就坐在那里,不耐烦的看着手里的iPhone。我没有iPhone,只好看天花板、看律师、看书记官……
10点半(也就是法庭给我寄信说的时间)到了,法官突然又走出来了。书记官大声说,“法官来了,大家把手机关掉!”(好像以前放风的同学说“班主任来了!”那种感觉)。我还以为大家要起立迎接法官,结果发现谁都没站起来,我只好抬了抬屁股。
法官拿起她面前的信封开始叫名字,有的人有律师陪同,有的人没有,也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每个案子都处理得很快,几分钟甚至一分钟都不到法官就叫下一个了。法官看起来很开朗,每个人都上去她都问好,最后还祝人家感恩节快乐,一直笑嘻嘻的。最走运的是几个111号警官开罚单的,因为警官没来法庭作证,所以法官直接说“警官没来,你的案子被取消了,你可以直接走了。”我看了十分羡慕,不停的偷眼看给我开罚单的那个警察。他一直不走、一直不走,直到所有的案子都处理了,法庭里只剩下我一个,他还坐在那里,时不时跟旁边的女警察聊聊天。有一次他都站起来往前走两步,还看了看手机,我心中窃喜,不料他只是换了个座位和女警察坐得更近了,唉……红颜祸水啊……
可能因为我的姓氏是X打头的所以我被排到最后一个。角落里一个穿西装不知道干什么的男人把我叫过去,拿着我的材料问我,“你干嘛说自己无罪?”
“我被GPS误导了,GPS说这里限速是45,我才加速的。”我给他看我拍的照片。
“就算GPS误导你不是你的错,按限速45算,你开53还是超速啊。”
我一时语塞,心想高速公路上限速55的不都开到65嘛,但又不敢说。他接着说,
“这样吧,你如果承认自己有罪,只罚你75美元,三个月内不违规就不留肇事记录,怎么样?”
“好吧……”
没等我说完,他就飞快的在我的信封上开始写字,然后把信封给法官。
法官满面春风的叫我过去,问候我,还感谢我的耐心(等到最后一个)。然后对我说,“你是超速,刚才我同事说你承认有罪,你的警察也在那里……”我们都飞快的瞥了一眼旁边正在和女警察谈笑风生的那位,“你就直接去付罚款吧,以后开车注意点,三个月内别被再抓到。”
“您效率实在太高了。”
“是啊,你是最后一个,现在11点都没到,太好了。”
于是我有来到书记官面前,他没等我站稳就说,“罚款75美元,加上法庭成本,一共256美元。”
什么!法庭成本那么高!!我还以为法庭费用是财政拨款呢,搞半天是出庭人自己付的啊!!!
这时候我也不好意思说,我不承认有罪,我要继续申述。只好咬牙点头。到外面出纳那里付钱。
回头算一下:如果我一开始就承认自己有罪,罚款+交通驾驶课程不包括邮票钱一共要付$190。我现在折腾了一通,包括我打印照片和开驾驶记录的16美元,总成本是大约$279已经大大超过。时间上,上一个网上交通课程4小时,我这次出庭、上网搜文章看文章、拍照片、印照片、跑交管部门开证明加起来也花了有四个多小时。最后结果都一样:三个月内不违规就免除肇事记录。亏了!
吸取教训,以后再也不敢超速了。现在任由后面的车开车灯晃我、左摇右摆做超车状,我都巍然不动的按照限速开。感谢神!
我付完钱出来,刚回到自己的车上,就看见女法官开着她的车……下班了……
什麽時候請你來加南講道吧!我們這邊得告票后上庭日期可以是一年以後,更多的忍耐哦~~ 😀
是这样的,你要跟法官说,当日去讲道,并且是POOR STUDENT,法庭就会把出庭费用给WAIVE掉了。至少我在密西根上庭的时候,我们俩人都是穷学生,说了实情后,罚款由150降到80,并且只收了80.网上的安全课,我找了ONLINE最便宜的一家,好像只有15刀的样子。
还以为会有Hot pursuit的情节…
默哀之,看完這篇文章,我越來越不敢開車了。
你这故事讲得太有趣了。学习了。另外,好像申诉的机会的是有限的,是不是?
我这个不算申述,就是正常出庭。
“就算GPS误导你不是你的错,按限速45算,你开53还是超速啊。” 那你为什么还要去申诉?
我实在是无语了.最近破财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