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BC印象记(3):众长老治理的会众制教会

CHBC作是美南浸信会的成员教会,而且隐隐有“旗舰店”之势——因为美南浸信会神学院允许在CHBC实习的学生十六个学分之多(当然,来看过之后觉得这十六个学分的工作量的确理所应当。)我们对美南浸信会,或者浸信会的治理体制认识一般是会众制、执事说了算、没有长老、牧师聘用、常常吵架。但是CHBC确实一个采用长老治会的理念(和圣经原则)却仍然基于会众制的教会。从美南浸信会期刊上找了一篇文章名为《监督:为合一而治理》(Overseers: Ruling to Discern Unity),内中有几幅图,我觉得左边这幅可能体现了CHBC这种“长老治理的会众制教会”的关系。
说实话,我对会众制教会总有一种不信任,因为我往往看到教会中长老、牧师对属灵事务热心奔忙,而大多数会众则懒懒散散、不关己事。所以我的观点是由于会众(平信徒)的神学素养、对信仰的热心远远不如长老牧师,我更推崇长老治会而不是会众治会。嗨,听起来和某党的“民主素质低”的论调很相似啊。反映到公共政治中就是精英治国与民众治国之分,代议制民主与直接民主之分。
但是纯粹的如长老体制一样有它的缺陷(我们得承认罪人当中没有完美的体制)。比如长老们可能出现信仰偏差或者自我中心的小团体,也可能出现两个长老一直做好好先生而另一个长老干纲独断俨然成了主教。而且长老会的理念是教会不属于会众,而是属于长老区会或者总会。所以福音长老会(EPC)从美国长老会(PCUSA)因为后者的自由派神学而自立门户的时候就爆发出教产官司,脱离宗派的堂会必须离开自己买下来的教堂,因为教堂属于总会。


Smith, Steven W., Dying to Preach: Embracing the Cross in the Pulpit. Grand Rapids: Kregel, 2009, [ISBN 9780825438974]